2020年7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岩心数字化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07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附件2相关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Ⅱ类岩心开展数字化工作”要求,委托吉林省地质资料馆开展馆藏Ⅱ类岩心数字化工作。
吉林省地质资料馆根据库藏实物岩心具体情况,决定分4年完成此项工作。每年项目经费从地质资料管理费中划拨,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委托。2020年项目招标工作已于2020年9月22日结束,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中标,承担吉林省2020年库藏Ⅱ类实物岩心数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