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的要求,着力提升全区地质资料汇交率,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地质资料馆于2019年5月,再次开展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数据清理工作。
本次工作主要对2019年4月30日以前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中的1629个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项目信息进行清理,经筛查,其中493个项目的汇交监管数据经自然资源厅审批后做无资料处理,处理理由为:
1.已完成延续变更矿业权项目301个,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材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标准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09]548号)要求,以上项目形成的中间地质资料已向矿业权所属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
2.无评审备案和无需向省级馆藏机构汇交的砂石黏土类矿业权141个;
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告注销和废止的矿业权51个。此外,将945个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项目列入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将对这些项目进行进一步核实清理。
同时,经自然资源厅主管部门批准,针对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公示期结束后仍未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以及部分未按《地质资料补充、修改通知书》要求时间重新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印发了《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277份,责令限期汇交地质资料。